港澳台同胞通过“中国领事”APP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2026年6月更新)
2025-04-07 22:28

港澳台同胞通过“中国领事”APP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一、适用情形

1、在国外的香港特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不包括“英国国民(海外)护照,即BNO护照”注)持有人,无回乡证且需回内地的。

2、在国外遗失、损毁澳门特区护照、特区其他旅行证件,或澳门特区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过期且急需返回内地或澳门的中国籍澳门居民;已取得外国居留权但尚无资格申领该国旅行证件的中国籍原澳门居民(指原持有效澳门特区身份证明文件或旅行证件移居国外后,其证件过期者)

3、台湾同胞回大陆,应持用公安机关颁发的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未持有“台胞证”的台胞赴大陆,可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二、所需上传申请材料

1、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2张,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2、完整准确填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见附件);

3、香港、澳门特区护照或特区其他旅行证件。如申请人原证件损毁,须提交损毁证件及证件损毁的情况说明,如原证件遗失、被盗,须提交有关情况说明(见附件);

5、可证明其澳门特区居民身份的其它材料;

6、台湾地区身份证件;

7、必要时,根据审核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注意事项

1、澳门特区申请人需登录澳门特区政府官网(https://www/gov.mo/zh-hans/services/ps-1047),下载“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手机应用程序并注册账号(如有一户通账户可直接登录)。登录账号后,选择“海外求助——旅游途中遗失证件”选项,输入个人信息,选择拟前往申办的中国驻外使领馆;在通过面相识别后,可从“一户通”账号获取“申请号码”,并在登记的手机上接收“验证码”(两码有效期均为24小时,失效后可重新申请)。

2、需回内地的台湾同胞申办旅行证时,须书面声明其未加入外国国籍,并上传“中国领事”APP。


四、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通过“中国领事”APP(以下简称APP,下载二维码见文末第“六”部分)在线填表、在线上传证件照片等申请材料,请跳过线上支付选择“线下支付”(此环节无须缴费,目前我馆无法接受在线支付),并选择“到馆”或“邮寄”取证方式。建议优先选择“到馆”取证方式,如选择“邮寄”,申请人需了解并自行承担证件邮寄可能出现的丢失、损毁或延迟投递等风险。

2、提交材料:待APP办理状态显示为“复审中”时,申请人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办证规费(见本部分“4”)汇入我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文末第“七”部分),或本人来使馆领事办证大厅领取新证时刷卡支付。

申请人本人须前往使馆递交“复审中”页面截图打印件、纸质证件照2张,并进行生物信息采集。如选择转账缴费请一并提交转账记录打印件。

3、领取新证:普通件可于受理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领取,如该日非使馆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日领取。可办理加急件和特急件,不可代取。

4、缴费:规费为16欧元,加急需另收21欧元、特急31欧元。可按照“2、提交材料”所述进行转账缴费,或本人到使馆领事办证大厅刷卡支付,不可代取,不接受现金。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Narva mnt 108, 10127, Tallinn, Estonia

领事办证大厅地址:Narva mnt 98, 15009, Tallinn, Estonia

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30—11:30对外办理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签证等领事证件业务。

证件咨询电话:+372 5450110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证件咨询邮箱:tallinn@csm.mfa.gov.cn


六、“中国领事”APP下载二维码


七、我馆有关账户信息如下: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arva mnt 98, 15009, Tallinn, Estonia

Luminor Bank

IBAN: EE94 1700 0170 0304 7480

请注明:姓名+取证单号(如:ZHANG SAN+ESTA00000000)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

      2.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