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证颁发
一、适用情形
1、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人员:
(1)出生在国外,出生即具有外国籍,父母均为中国国籍且父母均未定居国外;
(2)出生在国外,出生即具有外国籍,父母仅一方为中国籍,且中国籍一方未定居国外;
(3)出生在国内,父母一方为外国人且出生即具有外国国籍。
2、护照遗失、被盗、损毁等,来不及申办新护照人员。
二、所需上传申请材料
(一)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及相关声明书。(通过“中国领事”App申请的,无需填写此表。)
(二)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 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头发勿遮挡耳廓,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三)原护照复印件(如有)。
(二)国外出生,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人员(第一部分(1)(2)),还需上传:
1. 申请人父母双方有效护照资料页;
2. 申请人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所持的外国居留证或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出生证明或事实上可以证明亲子关系的材料;
4. 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申请人父母结婚证、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申请人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经公证处公证的监护委托书等);
5. 如未成年人父亲无法找到(联系不上且无法提供相应身份信息),在确认其母亲为中国公民后,母亲须提交书面声明,说明未成年人父亲身份、居留等具体情况,以供使馆进行国籍认定。
6. 根据审核要求,特殊情况下使馆可能要求申请人父母双方到场线下办理;
7. 必要时,根据审核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国内出生,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人员(第一部分(3))还需上传:
1. 父母双方有效护照资料页;
2. 出入境通行证;
3. 国内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如国内无户口则需作出书面声明;
4. 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申请人父母结婚证、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申请人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经公证处公证的监护委托书等);
5. 根据审核要求,特殊情况下使馆可能要求申请人父母双方到场线下办理;
6.必要时,根据审核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四)紧急情况下来不及申办护照的人员,还需上传:
1、申请人现持护照资料页(如有);
2、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未成年人申请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提供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申请人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等);
3、书面紧急情况说明;
4、必要时,根据审核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五)临时出国期间护照遗失、被盗、损毁人员,所需材料同护照补发。
三、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通过“中国领事”APP(以下简称APP,下载二维码见文末第“五”部分)在线填表、在线上传证件照片等申请材料,请跳过线上支付选择“线下支付”(此环节无须缴费,目前我馆无法接受在线支付),并选择“到馆”或“邮寄”取证方式。建议优先选择“到馆”取证方式,如选择“邮寄”,申请人需了解并自行承担证件邮寄可能出现的丢失、损毁或延迟投递等风险。
2、提交材料:待APP办理状态显示为“复审中”时,申请人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办证规费(见本部分“4”)汇入我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文末第“六”部分),或本人来使馆领事办证大厅领取新证时刷卡支付。
申请人本人须前往使馆领事办证大厅递交“复审中”页面截图打印件、2张纸质证件照。如选择转账缴费,请一并提交转账记录打印件。
3、领取新证:普通件可于受理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领取,如该日为非使馆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日领取。可办理加急件和特急件,不可代取。
4、缴费:规费为16欧元,加急需另收21欧元、特急31欧元。可按照“2、提交材料”所述进行转账缴费,或本人到使馆领事办证大厅刷卡支付,不接受现金。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Narva mnt 108, 10127, Tallinn, Estonia
领事办证大厅地址:Narva mnt 98, 15009, Tallinn, Estonia
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30—11:30对外办理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签证等领事证件业务。
证件咨询电话:+372 5450110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证件咨询邮箱:tallinn@csm.mfa.gov.cn
五、“中国领事”APP下载二维码

六、我馆有关账户信息如下: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arva mnt 98, 15009, Tallinn, Estonia
Luminor Bank
IBAN: EE94 1700 0170 0304 7480
请注明:姓名+取证单号(如:ZHANG SAN+ESTA00000000)
附件:
2.《同意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