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025-05-26 20:17

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一、适用情形

居住在海外的香港特区居民,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查阅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有关在海外申请香港特区护照资格和在海外申请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如申请人从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持有旧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请在申请香港特区护照时一并递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使馆不单独受理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

二、所需材料

按照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网站有关要求准备香港特区护照申请材料和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材料,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使馆也有提供相关表格,申请人可到使馆填写)。

三、办理程序

1、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香港政府一站通直接向香港入境事务处申请香港特区护照并选择在我馆领取,请点击这里登录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办理 。
  2、如无法通过网上办理(如未持有有效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人士),可每周二、周四(中国法定节假日除外)09:30-11:30到使馆申请。所需申请表格和资料请参阅以下链接https://www.immd.gov.hk/hks/service/travel_document/apply_for_hksar_passport.html#bb&firstTab,使馆在受理申请后将把有关资料寄往香港特区入境事务处审批并制作。待收到入境处寄回的新证件后,使馆将以电邮或电话方式通知申请人到使馆领取证件。

3、如申请换发,申请人须于领取新护照时出示原持护照或签证身份书,以便注销。    

四、办理时间

约需2-3个月。

五、收费标准

申请人需要向使馆及特区政府分别缴费: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需向使馆支付联系费9欧元/份;支付给特区政府的费用,请点击这里登录香港入境事务处网站查询,并按相关要求开具支票或银行汇票,并注明支付“香港特区政府”'The Government of the Kong Hong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在递交申请时一并提交。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5114016(工作日上午08:30-12:30,下午14:00-18:00);咨询邮箱:Tallinn@csm.mf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