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居民前往香港
2025-05-26 22:01

澳门特区居民前往香港

 

一、下列澳门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逗留180天

(一)持有效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赴港申报表”且符合一般入境规定的人员;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且符合一般入境规定的人员。

二、持《澳门居民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旅游证》的澳门非永久性居民,可免办进入许可赴港旅游,最长停留30天。

三、持澳门特区护照及澳门特区旅行证者

若过境香港往来澳门特区与另一个国家或地区,且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经确认已预定前往海外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免办进入许可并在香港最长停留7天。

四、请访问香港特区政府入境事务处网站http://www.info.gov.hk/immd/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