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证补发(2026年6月更新)
2025-02-17 22:41


旅行证补发

            (为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申请人签发新的旅行证)


一、适用情形

事实上存在国籍冲突的未成年人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的情形。 


二、所需上传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由儿童父母双方或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填写,通过“中国领事”App申请的,无需填写此表。);

2、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 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头发勿遮挡耳廓,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

3、旅行证资料页(如有);

4、如在国内有户口,请提供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无户口则需作出书面声明;

5、《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见附件1);

6、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须由一位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同意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见附件2),申请人父母结婚证、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明(如护照、旅行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申请人出生证明、载明亲子关系的户口簿或经公证处公证的监护委托书等);

7、必要时,根据审核要求,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三、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通过“中国领事”APP(以下简称APP,下载二维码见文末第“五”部分)在线填表、在线上传证件照片等申请材料,请跳过线上支付选择“线下支付”(此环节无须缴费,目前我馆无法接受在线支付),并选择“到馆”或“邮寄”取证方式。建议优先选择“到馆”取证方式,如选择“邮寄”,申请人需了解并自行承担证件邮寄可能出现的丢失、损毁或延迟投递等风险。

2、提交材料:待APP办理状态显示为“复审中”时,申请人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办证规费(见本部分“4”)汇入我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文末第“六”部分),或本人来使馆领事办证大厅领取新证时刷卡支付。

申请人本人须前往使馆领事办证大厅递交“复审中”页面截图打印件、2张纸质证件照,如旅行证损毁仍需提供旧旅行证,并进行生物信息采集。如选择转账缴费请一并提交转账记录打印件。

3、领取新证:普通件可于受理之日起第四个工作日领取,如该日非使馆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日领取。可办理加急件和特急件,不可代取。

4、缴费:规费为16欧元,加急需另收21欧元、特急31欧元。可按照“2、提交材料”所述进行转账缴费,或本人到使馆领事办证大厅刷卡支付,不接受现金。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Narva mnt 108, 10127, Tallinn, Estonia

领事办证大厅地址:Narva mnt 98, 15009, Tallinn, Estonia

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30—11:30对外办理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签证等领事证件业务。

证件咨询电话:+372 5450110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证件咨询邮箱:tallinn@csm.mfa.gov.cn


五、“中国领事”APP下载二维码


六、我馆有关账户信息如下: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arva mnt 98, 15009, Tallinn, Estonia

Luminor Bank

IBAN: EE94 1700 0170 0304 7480

请注明:姓名+取证单号(如:ZHANG SAN+ESTA00000000)

附件:1《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或损毁情况说明》;

      2《同意未成年人办理护照/旅行证声明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回国证明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