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护照换发(2026年6月更新)
2025-02-17 22:15


普通护照换发

一、适用情形

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换发护照:

1、护照过期;

2、护照有效期不足一年;

3、护照签证页即将用完(不足4个单页);

4、护照有效期剩余一年以上或签证页剩余4个单页以上,但因申办当地居留、签证延期、工作许可确有需要提前换发护照的;

5、更改姓名。


二、所需上传申请材料

1、如实、完整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及相关声明书。(通过“中国领事”App申请的,无需填写此表。)
    2、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光面相纸)一式三张。

3、未成年人护照/旅行证原件(如有)及资料页复印件。

4、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旅行证等)原件、复印件。

5、中国籍父母中国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如有),以及最近一次出入中国国境及爱沙尼亚境章(如有)复印件。

注:

1、未满16周岁申请人办理护照/旅行证,需由一名法定监护人(父亲、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陪同。请根据使馆通知或APP提示要求,下载、填写并上传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点击下载)。
    2、如属于申请补发,还需填写提交
《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损毁情况说明》。 


三、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不得申请办理或继续持用中国护照。

2、申请人原护照须交使馆注销,换发新照后,原护照将退还申请人。

3、换照同时更改姓名的,新护照上除做换发加注外,还会做曾用名加注。原照上有姓名或曾用名加注的,在新照上作相同加注。

4、急需回国且来不及换发护照的人员可办理旅行证(具体办理程序详见“旅行证颁发”)。


四、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通过“中国领事”APP(以下简称APP,下载二维码见文末第“六”部分)在线填表、在线上传证件照片等申请材料,请跳过线上支付选择“线下支付”(此环节无须缴费,目前我馆无法接受在线支付),并选择“到馆”或“邮寄”取证方式。建议优先选择“到馆”取证方式,如选择“邮寄”,申请人需了解并自行承担证件邮寄可能出现的丢失、损毁或延迟投递等风险。

2、提交材料:待APP办理状态显示为“复审中”时,申请人可选择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办证规费(见本部分“4”)汇入我馆账户(账户信息详见文末第“七”部分),或本人来使馆领事办证大厅领取新证时刷卡支付上述规费。

申请人本人须前往使馆领事办证大厅递交“复审中”页面截图打印件、旧护照,并进行生物信息采集。如选择转账缴费,请一并提交转账记录打印件。

3、领取新证:护照由制证中心统一制作,正常情况下,国内核查确认后,办证时长约为10个工作日,无法办理加急件和特急件。

当APP显示订单状态为“新证件已制作完毕”时,申请人可于使馆领事办证大厅对外办公时间前来领取新证件,工作人员会将注销后的旧护照以及新证一同交给申请人,不可代取。

4、缴费:费用为16欧元。可按照“2、提交材料”所述进行转账缴费,或本人到使馆领事办证大厅刷卡支付,不接受现金。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Narva mnt 108, 10127, Tallinn, Estonia

领事办证大厅地址:Narva mnt 98, 15009, Tallinn, Estonia

领事办证大厅工作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9:30—11:30对外办理护照、旅行证、公认证、签证等领事证件业务。

证件咨询电话:+372 54501109(接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证件咨询邮箱:tallinn@csm.mfa.gov.cn


六、“中国领事”APP下载二维码


七、我馆有关账户信息如下:

Embass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arva mnt 98, 15009, Tallinn, Estonia

Luminor Bank

IBAN: EE94 1700 0170 0304 7480

请注明:姓名+取证单号(如:ZHANG SAN+ESTA00000000)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旅行证申请表》

2、同意办理护照的书面意见

3、《护照旅行证遗失/被盗抢/损毁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