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时限
公证申请审核通过后,申请人一般可在自受理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后、领事服务大厅对外办公时间到厅领取公证书并缴费,如需特急(自受理之日起第2个工作日取证)或加急(自受理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取证)办理,请在递交受理材料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工作人员将综合考虑是否可进行特急或加急办理。特急或加急办理均需额外缴纳加急费用。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核实情况或履行报批手续等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