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赴华人员登机前新冠肺炎检测和申请健康码的通知
2022-07-01 00:00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疫情、病毒变异特点等因素,自202272日起,对自爱沙尼亚赴华人员登机前新冠肺炎检测和申请健康码要求如下:

    一、检测要求

爱沙尼亚赴华,申请人须在始发地和最后中转地分别进行核酸(RT-PCR)检测和申请健康码。无论其是否接种疫苗及接种何种疫苗,登机前均须在两家检测机构进行两次新冠病毒核酸(RT-PCR)检测(每家各一次)或在同一家检测机构采用不同试剂进行两次核酸检测,第一次检测于起飞前48小时内进行(以取样时间为准),第二次检测于起飞前24小时内进行(以取样时间为准)。两次采样间隔24小时以上不再要求登机前12小时内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者可按本通知要求向中国驻爱沙尼亚使馆申领绿色健康码。两次检测结果中的任何一次为阳性,则不符合申请要求,需按有感染史人员执行有关规定。

二、检测机构

爱沙尼亚合法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证明均可接受。

三、调整赴华路线、中转次数限制

爱沙尼亚赴华人员其他国家中转途中中转次数和线路不限,申请人须在始发地、中转地分别进行检测,并申请健康码。临时出国人员如行程涉及多国,以回国直航航班起飞地为始发地,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健康码申领方法

中国公民应在获得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按本通知第一条要求执行)后,尽快通过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入口申请,按提示要求申报个人情况并上传申请材料外国籍乘客在获得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后,应尽快访问 https://hrhk.cs.mfa.gov.cn/H5/ 网址,注册并登录后申报个人情况并上传以下材料: 

1、护照资料页;

2爱沙尼亚居留许可许可(正反面)或申根签证(中国公民);中国签证或居留许可及在爱居留证件(外国籍乘客)

3、登机前48小时内及登机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塔林至中转地、中转地至中国目的地全部机票行程单

5、其他材料:接种证明、既往感染者的痊愈证明等

请务必于航班起飞之前至少3个小时提交健康码申请,以免耽误行期,提交健康码申请后,请尽快拨打+372-5114016查询审核情况。经使馆审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中国公民)或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五、既往感染史人员

痊愈14天以上既往感染人员(痊愈未满14天的需补足14)在14天健康监测期间无异常的,登机前检测要求与普通人员一致;确认痊愈须需提供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

六、特别提醒

1. 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密切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不确定”人员要求进行5天健康监测,在健康检测结束后无异常者按本通知规定进行检测,并填写和上传5天自我健康状况检测表申请健康码。

2. 请务必如实填报所有事项。因不符合上述相关规定、申请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形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乘客本人承担。

3. 获得驻爱沙尼亚使馆发放的绿色健康码后请截屏保存,以便在中转地再次申请时使用。有关在中转地进行核酸检测及申请健康码事宜请咨询中国驻中转地使领馆。

请赴华人员做好自我健康监测,注意登机前及旅途个人防护,避免因途中感染导致登机受阻、中转地滞留等情况。此前有关要求与本通知要求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爱沙尼亚使馆

202271

附件一:“防疫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附件二:“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附件三:“HDC”标识的绿色健康码

附件14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pdf

附件五:5天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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